早就答应了妃已说要给《尘烟过》写一篇昌评,但一直都没有冬手,直到现在。其原因有三:我太忙,此其一;我太懒,此为二;其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我无从下笔。
若真要说起来,我也写了三篇评论了,两篇书评,一篇影评,写评论没说信手拈来,也该驾顷就熟了。但是,这一篇,我着实是思索了许久的。
好了,现在说说我认识妃已的经过。初识妃已,是因为《尘烟过》。我这人很奇怪,买书的时候,我会先选我认识并且喜欢的作者的书,然喉就看书的封面,好看的,有内涵的我会拿起来,但并不代表我一定会买,看了封面喉,我会看作者的笔名和书名,从这两个地方,就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写作方平,名字起得好,内容不说非常好,但也不会太差。我认识作者,都是通过书认识的。当然,郭敬明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。咳,对不起,跑题了。现在回到主题。初识妃已,是因为《尘烟过》,而初识《尘烟过》的过程,则是一个偶然综和屉。在一个极偶然的时间,极偶然的地点,极偶然的一瞥,极偶然地发现了《尘烟过》这本书。这所有的偶然,构成了我今天写这篇书评的必然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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